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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17 12:12:00

广东中山一宗在建工地消防违法被罚2万


广东省中山市消防12月14日完成一宗当地在建工地消防违法的处罚,其辖区一商住小区的在建工地因未铺设临时消防供水管道、未设置临时消火栓,被罚款2万元人民币。


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的某商住小区在建的建筑物包括4栋商住楼、1栋商业楼,总建筑面积约26856平方米,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工。


当地中山市东凤消防大队本月7日检查发现,该工地未铺设临时消防供水管道,也没有设置临时消火栓,存消防违法行为。对此,大队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立案查处。


东凤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铺设消防供水管道、设置临时消火栓,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而按照相关的消防技术规范,在建工程完工前只要求设置临时的消防供水管道和消火栓,以保证足够的临时消防水源,这个要求没有建筑物正式完工后必须设置的消火栓系统严格,对于一个建筑工程公司来讲在资金、人力方面都是很容易做到的。


该负责人称,从消防部门的日常检查情况来看,很多施工单位消防意识不强,往往为了节约小小的成本而忽视消防安全。为强化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消防大队给予该工地施工单位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


发稿时,该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已按要求缴纳了罚款,并表示将认真整改消防隐患,确保工地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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